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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育人 | 学校举办“就业法律实务大讲堂” 筑牢学子求职法律“防护墙”

  供稿:招生就业处 审核:王春玲  日期:2026-05-06  


为深入落实 “就业育人”理念,扎实推进2026年“就业指导服务月”系列活动,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与依法维权能力,5月6日下午,由招生就业处主办,德法润心辅导员工作室承办的“就业法律实务大讲堂”顺利举行。本次活动以“从知道到做到”为主题,聚焦大学生在求职、社交及日常生活中的高频法律风险,吸引了百余名学生到场聆听。



就业服务月:多措并举,全员育人促就业

活动伊始,招生就业处王菲简要介绍了2026年“就业指导服务月”的整体安排。本次服务月以“逐梦青春 职引未来”为主题,面向大三、大四学生,旨在帮助学生明确职业方向、提升求职能力、拓展高质量就业渠道。服务月期间,学校将精心组织优秀校友报告会、大型就业实习双选会、简历门诊工作坊以及法律实务大讲堂等四项校级活动;各学院也将结合专业特色开展行业分享会、模拟面试、考研经验交流等系列活动,形成校院联动、全员育人格局,将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深度融合。

法律实务大讲堂:识别劳动关系,远离求职陷阱

本次大讲堂特邀吉林省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我校法律顾问、法学院法律实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王强担任主讲。讲座采用案例解析+互动问答形式,围绕求职、社交、生活三大场景,系统梳理大学生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要点,将法治教育深度融入就业育人全过程。王强重点明晰了三方协议、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核心区别:三方协议仅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就业意向约定,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唯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建立受劳动法保护的正式劳动关系。

针对大学生兼职、实习常见问题,王强谈到,普通兼职、实习多认定为劳务关系,以就业为目的的长期实习则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他建议同学们兼职前务必核实用工单位资质,尽量签订书面协议,并留存微信沟通等相关凭证;如遇欠薪,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



针对求职季高发的培训贷、收费诈骗等骗局,王强给出核心识别原则:“未领工资先交钱即为骗局”,并提醒学生通过企查查等平台核实企业信息,警惕传销和电信网络诈骗。

王强以生动的案例、严密的逻辑和实用的技巧,帮助同学们建立起劳动权益等领域的系统法律认知。现场互动热烈,育人成效显著。

学校将继续以“就业指导服务月”为载体,坚持就业育人导向,开展丰富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助力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初审:郑云鹏

复审:孙延辉

终审:王春玲

责任编辑:李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