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学生工作处 审核:王春玲 日期:2026-04-29
4月29日,学校2025年度学团工作表彰大会暨“弦歌承薪火 风华启新程”纪念五四运动107周年文艺汇演在学术报告厅举行。校长潘福林,党委书记张建华,党委副书记周丹,纪委书记张哲人,副校长李晓科,副校长曲永军,校长助理、招生就业处处长王爽出席大会。各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德育办主任、辅导员,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全体成员和学生代表参加大会。
校长潘福林教授发表讲话,他首先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致以热烈祝贺,肯定了他们在过去一年里展现出的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与求真务实的实干担当,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向全体师生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对2025年学团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向辛勤耕耘在学团工作一线、默默奉献的全体教职工表示衷心感谢。
潘福林指出,学校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锚定育人初心、深耕育人沃土,学团工作既是学校育人体系的关键环节,更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时代新人的重要载体。过去一年,全校学团工作紧扣时代脉搏、聚焦学生成长,在思想引领、管理服务、共青团建设、学科竞赛等各个领域多点发力、成效显著,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根基、提供了有力支撑。
潘福林强调,学校始终坚守“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将学子的成长成才摆在办学治校的核心位置。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激励全体学子奋勇争先,2025年学校累计发放各类表彰奖励资金达594万余元,其中学校专项投入374万余元,实打实的奖励支持,彰显了学校对学子奋斗成果的高度认可,为青年学子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潘福林明确,2026年是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的开局之年,更是深化育人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他围绕学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四点明确要求:一是强化思政引领,坚守育人初心,筑牢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根基;二是强化服务担当,聚焦学生急难愁盼,织密筑牢学生安全与心理健康防线;三是强化守正创新,深耕育人特色品牌,打造具有学校鲜明辨识度的学团工作亮点;四是强化双创引领,搭建成长平台,营造全员参与、奋勇争先的学科竞赛氛围。他要求,要以这四项举措为抓手,持续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优质的服务效能、特色的文化载体和强劲的竞赛动力,全面提升育人质量与办学影响力。
同时,潘福林对全校青年学子寄予五点殷切期望:要坚定理想信念,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吉林振兴和学校建设的实践中,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要勤学苦练本领,深耕专业领域、精进专业技能,努力成长为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要积极投身实践,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锤炼品格,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要勇于创优争先,主动借助学校竞赛平台锤炼自我、突破自我,奋力冲击更高奖项、书写青春荣光;要锤炼品德修为,恪守校规校纪、涵养优良作风,展现新时代青年自信自强、向善向美的青春风貌,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学校进步同频共振,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逐梦前行。
党委副书记周丹教授宣读《2025年学团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和学科竞赛表彰决定》。
随后,出席大会的学校领导依次为学团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及学科竞赛获奖代表颁奖。每一份荣誉都承载着奋斗的汗水,每一次掌声都凝聚着殷切的期望,现场氛围热烈而庄重。
作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十佳大学生获得者,建设工程学院学生王嘉宁代表全体获奖学生发言,她分享了自己的成长经历与奋斗感悟,表达了对学校培养、对老师教诲的感恩之情,并表示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再接再厉,以实际行动践行青年使命,带动身边更多学子共同进步。
第一篇章 忆五四·筑信仰
表彰仪式落下帷幕后,“弦歌承薪火 风华启新程”纪念五四运动107周年文艺汇演精彩启幕,用艺术的形式传承五四精神、书写青春华章。
整场汇演以青春为脉、以使命为魂,精心设置“忆五四·筑信仰”“致青春·展风华”“启新程·担使命”三个篇章,通过民族舞、情景剧、街舞、朗诵、合唱、歌伴舞、音诗画等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将五四精神的红色基因与当代青年的蓬勃朝气深度交织,生动展现了学校青年学子胸怀家国、奋勇争先的青春风采。
▲民族舞《大河之舞·红色传承》
演出单位:管理学院
▲情景剧《我们的五四》
演出单位:读者协会
▲街舞《月亮汪汪》
演出单位:商学院
▲集体朗诵《语承五四对话百年》
演出单位:外国语学院
第二篇章 致青春·展风华
▲现代舞《奔跑的青春》
演出单位:艺术设计学院
▲合唱《紫荆花盛开》
演出单位: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情景剧《致青春》
演出单位:制药工程学院
▲歌伴舞《我的未来不是梦》
演出单位:法学院
第三篇章 启新程·担使命
▲现代舞《我的未来式》
演出单位:建设工程学院
▲集体朗诵《闪耀吧,青春的火光》
演出单位: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歌声里的团课《未来我来》
演出单位: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音诗画《青春》
演单位:广播站、声乐社
初审:庞 旭
复审:孙延辉
终审:王春玲
责任编辑:李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