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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同意刘再霄同学转出的公示

  供稿:学生工作处 审核:学校办公室  日期:2025-03-21  


     刘再霄,男,汉族,河北邯郸人,现为我校管理学院2024级会计学专业学生。该生于2023年考入我校,2024年3月因病休学,2025年3月复学至2024级,高考录取分数451分。现因身体原因申请转入生源地学校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会计学专业 继续学业。考虑到该名同学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刘再霄同学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止。若对该学生转学资格有异议,请电话向我校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28451




初审:金 
复审:庞 旭
终审:张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