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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事处     供图:人事处     编辑:人事处     审核:人事处    日期:2025-04-15    点击量:55



学校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2025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5630日。

二、组织结构

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审的组织领导工作,校长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在职称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职称评审的日常工作。

学校根据相关要求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负责申报人员的评议、表决等事项。按系列成立学科评议组,评议组专家由各系列、学科的相应专家组成,负责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的学科组评议工作。

各部门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小组,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基本标准条件、业务申报条件初审及推荐工作。

纪委牵头成立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

三、参评人员范围

2025年已完成职称评审系统报名且已通过系统审核的专职教职工(含三级岗位评审人员)。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417日开始)。

2.基层单位审核、公示、推荐。

3.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公示。

4.学科评议组评议。

5.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

具体申报流程和工作要求详见《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日程》《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等后附文件。

五、参评条件和评审依据

以《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及业务申报条件》和《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条件》为工作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及参评人员须认真学习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资料,按要求组织和参加职称申报工作。

2.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情节的,依据《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参评人员须根据工作日程和材料提交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规范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报或填报错误影响评审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本通知附《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手册》,职称评审工作系列文件和样表模板以手册形式一并下发,请各部门按照工作日程、工作流程及标准认真完成职称评审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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