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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聘应届毕业生申领长春市住房补贴的提示

供稿:人事处     供图:人事处     编辑:人事处     审核:人事处    日期:2024-03-07    点击量:35


关于新聘应届毕业生申领长春市住房补贴的提示
       2023年7月17日,长春市发布《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凡工作地点在长春市域内,且在长春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大学本科毕业生,均可分别按照2500元、1500元、10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在线申请最长24个月的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具体事项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搜索“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模块,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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