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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对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一年期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方式及时间
1.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采取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应对项目的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审查,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采取答辩或函审项目结题书的形式组织审核验收,向学校推荐结题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核。(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
2.各学院的验收评审工作务必于2024年4月30日下班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实践教学科。
三、验收内容
1.学生开展项目研究情况。
2.项目按立项计划完成情况。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和创业实践方面的收获。
4.取得的相关成果,包括作品、实物、论文等。
四、验收材料
1.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内容包括: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命名规则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②《XXX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统计表》(分项)
③《XXX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统计表》(汇总)
2.将纸质版《XXX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统计表》(分项)盖章签字送至校部207。
联系人:陈泳先
电话:0431-84528423
邮箱:597320407@qq.com
五、其它说明
1.通过学院结题审核的项目将结题材料上传至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s://jldcpt.jlau.edu.cn),经学校验收及省级审核通过的项目,将由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发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证书》,上传时间及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2.毕业班学生担任主持人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原则上不得延期。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题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答辩或结题材料函审工作,有毕业班学生参与的项目,必须保障毕业年级按时顺利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于受特殊原因影响不能顺利结题的项目,不主张进行强制性结题,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项目延期。
附件:
1.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详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
3.XXX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统计表(分项)
4.XXX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统计表(汇总)
教务处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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