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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供稿:教务处     供图:教务处     编辑:教务处     审核:教务处    日期:2023-12-30    点击量:72


各学院(教研部、工程训练中心):


寒假将至,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寒假前各学院(教研部、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室安全自检、自查、监督工作要到位,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明确责任人,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教研部、工程训练中心)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要加强有关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与稳定、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


二、各学院(教研部、工程训练中心)须在放假前对本学院实验室开展自查自检工作,主体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管理,督促检查,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特别注意水、电、气、防火、防盗等,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尽快消除,并对重点保护区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三、各实验室应在放假前开展卫生大扫除工作,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危险化学试剂,要特别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各类危险化学药品要妥善保管、安全存放。


四、假期里实验室必须要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仪器设备等,并锁好门窗贴上封条,以防溢水、漏电、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假期里各实验室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进出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要登记,并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六、各实验室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堆放大量杂物、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宜。


七、各学院(教研部、工程训练中心)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八、各学院(教研部、工程训练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寒假前安全检查工作,要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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