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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供稿:科研处     供图:科研处     编辑:祝燃     审核:白志勇    日期:2020-07-21    点击量:789

关于做好2020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要求,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现启动2020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高校要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大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吉林省“大创项目”,以及推荐“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对象

“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人为我省普通本科高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每名学生每年只能申请1项省级项目,负责往年省级项目还未完成的学生不得新申请省级项目。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四、申报范围和数量

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申报范围为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含部委属高校、省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1.省级项目申报。各申报高校应根据本校大创计划工作方案和项目管理办法,自行组织申报、遴选和审核,推荐项目必须经过校内公示。推荐限额见附件1,推荐项目体现学校排序。

2.国家级项目推荐。各高校从申报的年度省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推荐限额见附件1

五、申报方式

为提高项目建设信息化水平,加强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2020年省级项目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将通过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202.198.6.141/)进行数据报送、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六、申报时间

请各校于7月24日前,登录吉林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2020年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填报工作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并报送学校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公文PDF版发送至邮箱hgcomm@163.com,并在线填写《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地址:https://jinshuju.net/f/kZFwEQ

七、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各高校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八、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国创计划”项目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九、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实施大创计划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发动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大创计划”,并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实施工作的意见》(吉教高字〔2015)24)《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吉教高字(201626)要求,加强“大创计划”的配套支持与管理服务,对确定为省级和国家级“大创计划”的项目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原则上省级立项项目的资助额度应不少于3000/项,国家级立项项目的资助额度应不少于2万元/项。各高校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并结合学校实际,确定项目资助额度标准。

3.各高校要建立大创计划实施质量监控机制,制定以训练过程为主要考察点的项目评价方案,进一步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结题,以及相关项目后续成果的培育与孵化等工作。各高校实施工作情况将作为省级立项限额分配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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