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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教务处
2018-2019学年 第二学期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
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我院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2019届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我院学生须获得本科学历,可申请的教师资格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请各系统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人数,并填写《2019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名单及个人信息》,于5月10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发至质量管理科,通知相关学生加入15级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群:344929697,验证消息输入“班级-姓名”即可。
三、申请认定流程
1.申请认定时间
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分2批次进行。
第1批次网报时间:5月10日-19日;
第2批次网报时间:6月20日-27日,2019年春季新取得国考合格证的人员可在此期间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请仔细阅读说明),网址:www.jszg.edu.cn。
特别强调:网站由国家统一开放,过期不待。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务必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确认。
第1批次现场确认时间:5月13-17、20-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
第2批次现场确认时间:6月20-21、24-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
第1、2批次现场确认地点:院部质量管理科303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40MM(高);
(3)学历证书(第1批次申请认定的学生上交在各系教学秘书处打印盖章的成绩单即可)
(4)《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正反双面打印,表见附件),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使用《长春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本次指定医院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185号(北方市场附近)
咨询电话:0431-81953704
体检时间:早上7:30开始(周六、周日休息)
体检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早上空腹;自行打印体检表(贴照片并填写基本信息),携带现金缴费。
(5)身份证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原件。
(8)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比对不成功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学籍信息及成绩信息。
说明:本次系统改版升级,10号系统开放以后,负责老师会登录了解填报流程,之后会将整理的网报指南在工作群发布,体检用表也请在工作群自行下载。
负责人:刘老师
电 话:0431-84518303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教务处
二○一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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