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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出现,并对发生的教学事故进行严肃、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我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一、教学事故认定
教学事故分为 7类,依程度分为三级,7类为:A课堂、B作业、C考试、D成绩、E管理、F教材、G保障。教学事故: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
教学事故可以由责任人、发现人或知情人在发现后3天内向教务处报告。
二、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一)III级教学事故的处理
1.由事故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所在部门会同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通报批评或上报学院给予警告处分;
2.扣发30—50元岗位津贴。[课时津贴(专职)和课时费(兼职)];
3.专职教师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II级教学事故的处理
1.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所在部门会同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通报批评或上报学院给予记过处分(专职教师);
2.扣发50—100元岗位津贴。[课时津贴(专职)和课时费(兼职)];
3.受记过以上处分者,专职教师取消当年评职晋级资格。
(三)I级教学事故的处理
1.由事故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所在部门会同教务处、院办提出处理意见,视其情节和态度,上报学院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2.专职教师扣发当学期课时津贴、两年内取消评职晋级资格;
3.情节严重者解聘。
(四)教学事故处理分级
1.批评教育
(1)系(部)批评教育
(2)学院通报批评
2.处分(专职教师)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解聘
后附《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表。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二00二年一十一月三十日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修订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代号 |
事 项 |
级别 |
A1 |
未经教务处同意,变动上课时间、地点。 |
III |
A2 |
未经系(部)、教务处领导批准同意,由他人代课。 |
III |
A3 |
未携带教案等任何教学资料进入课堂执教。 |
III |
A4 |
非不可抗拒原因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 |
III |
A5 |
教师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缺课。 |
II |
A6 |
教师已事前请假,而受理者未转告,致使学生空等5分钟以上。 |
III |
A7 |
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含占用了课间时间)。 |
III |
A8 |
在讲课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
I |
A9 |
教师着装过露或穿拖鞋上课(必须换鞋场所例外)。 |
III |
A10 |
未完成规定教学学时。 1.缺欠学时2—4学时 2.缺欠学时4学时以上 |
II I |
A11 |
体罚学生 |
II |
A12 |
上课时指名或不指名侮辱学生。 |
II |
A13 |
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课中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 1.财产损失500元以上或学生必须就医; 2.财产损失1000元以上或学生必须住院。 |
II I |
A14 |
教师在上课时接打电话或使用其他个人通讯工具。 |
III |
B1 |
按计划应有作业的课程,在全教学过程中未布置作业。 |
II |
B2 |
在有作业的课程中,某一学生的作业按规定交给任课教师,但在整个学期中无一次批改。 |
III |
B3 |
遗失教学班的1/4学生的作业。 |
II |
C1 |
现场发现试卷未准备好或监考教师未到,致使考试无法进行或拖延考试10分钟以上。 |
II |
C2 |
试题出错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
II |
C3 |
不按规定时间交考题。 |
II |
C4 |
监考教师迟到超过5分钟、缺席或中途离开考场。 |
III |
C5 |
考试结束后,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员数不相符。(已声明不交的学生除外)。 1.1—5份 2.5份以上 |
II I |
C6 |
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
I |
C7 |
教职人员泄露试卷内容或在考前、考中、考后参与作弊。 |
I |
D1 |
考试后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及试卷。 |
III |
D2 |
管理部门丢失在校生考试成绩文件 1.个别人 2.成批 |
II I |
E1 |
因排课、安排考试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未能在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妥善解决。 1.涉及学生100人以下 2.涉及学生100人以上 |
III II |
E2 |
因排课失误造成无教师到课,致使学生空等. |
III |
E3 |
关于放假或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或未及时发放,造成执行混乱或局部未予执行。 |
II |
E4 |
选课结束后一周内教学班学生名单未下达到各系(部) |
II |
E5 |
未经教务处批准,系(部)随意变动培养计划中的某一教学环节安排。 |
II |
F1 |
因教师、系没有及时报出所用教材,使学生在开课后2周内尚未得到教材. |
III |
F2 |
学期第2周时,按种类计仍有缺供教材(招生计划变动除外) 1.10% 2.15% 3.20% |
III II I |
F3 |
订购教材到书后不能使用,或要求重复订购教材 |
II |
G1 |
非校外因素造成的早班车迟到,含2名以上上课教师且时间超过5分钟 |
II |
G2 |
已到上课时间,管理人员未打开教室 1.未超过10分钟 2.10分钟以上 |
III II |
G3 |
校内可控,但事先未通知的停电,造成中断上课、实习的学生达100人以上。 |
II |
G4 |
已允诺完成的水、电、气修缮未完成,又未提早通知,使已到场的师生无法按计划开展教学。 |
II |
G5 |
错打上、下课铃或在上课时间广播乱响。 |
III |
G6 |
教学楼内无粉笔供应。 |
II |
G7 |
教室桌椅、灯光等必要教学设备损坏后,向主管部门反映3天后仍无改变或无合理的原因说明。 |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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