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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管理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安全管理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管理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依据“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研究确定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潘福林 校长
王 煊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哲人 分管安全校领导
成 员:学校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学校保卫处处长刘强担任。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董事会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校安全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三)组织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四)分析全校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校园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发展规划、标准和安全监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开展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选树安全工作先进典型;
(七)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依法组织、配合或参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指导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按响应级别负责学校事故灾难抢险救援组织管理工作,承担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九)负责向上级监管部门提出校园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十)完成省安委会、省消防救援委员会、省教育厅、校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校长、党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校长、党委书记是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执行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工作纳入校长办公会议事日程和年度报告工作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校长办公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每半年至少带队督促检查1次安全工作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情况;
(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重视、支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五)组织设立安全工作专项资金并列入学校财政预算,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等投入;
(六)领导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布置、督促、检查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按计划推进年度安全工作任务落实;
(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把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分管安全管理校领导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对全校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协助校长、党委书记实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责。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校长、党委书记落实安全管理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汇报安全工作;
(三)协助校长、党委书记统筹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校园安全工作;
(四)负责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五)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校园安全应急演练、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七)统筹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其他校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其他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组织分管部门制定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组织分管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
(三)组织分管部门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和支持校园安全工作;
(四)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分析校园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问题,支持分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五)组织开展分管部门安全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支持分管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校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职责规定,指导、督促全校制定安全管理监管职责规定;
(二)建立全校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分析研判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积极与属地教育、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沟通,研判风险形势,力争得到最大支持;
(四)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依法查处校内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督办;
(六)组织指导全校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七)加强学校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八)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九)对接吉林省安委会、吉林省消防救援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十)完成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机关各处(室)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机关各部门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和“分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依法履行相关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管理知识,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闭环管理,并完成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学校办公室职责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方面的安全管理;
2.负责政务信息、软环境、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信息安全管理;
3.负责学校机关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机关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宣传部职责
1.负责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好校园阵地管理,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2.负责学校舆论引导,宣传报道学校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
3.会同相关处室做好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4.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舆情应对,开展常态化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学校风险分析研判和舆情处置;
5.加强民族、宗教、港澳台等工作;
6.负责学校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
(三)教务处职责
1.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安全管理;
2.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3.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师全员培训;
4.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管理;
5.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图书馆和学生实习实训的安全管理;
6.确保课程教材的选用、使用安全;
7.将国家安全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融入思政课教育教学;
8.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安全管理;
9.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科研处职责
1.学校科研平台、智库和大学科技园的安全建设;
2.负责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
(五)学生工作处
1.负责全校学籍学历安全管理;
2.负责全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3.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树牢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
4.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5.负责群团方面的安全管理。
(六)团委职责
1.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强化对团属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工作,开展好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宣传安全常识。
(七)后勤处职责
1.负责全校基本建设,做好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2.负责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食堂燃气安全管理;
4.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八)人事处职责
1.负责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配熟悉安全管理工作业务的优秀干部,配齐安全监管(管理)部门干部队伍;
2.将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并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培训;
3.将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参考;
4.负责学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安全管理。
(九)财务处职责
1.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安全管理投入;
2.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效益性。
(十)网络中心职责
1.负责学校网络安全。
(十一)外事办公室职责
1.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安全管理;
2.指导、协调、监管外籍教师的安全管理。
(十二)保卫处职责
1.负责全校安全稳定工作;
2.维护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
3.组织协调处理学校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4.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校园建设;
5.承担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工作;
7.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
8.负责校园欺凌、电信诈骗、反邪教、反恐防暴工作;
9.负责校园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等隐患排查整治;
10.负责校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用电等安全管理;
11.每年定期召开校园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年度安全重点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 建设;
12.履行对校内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职责。
(十三)其他处室职责
1.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2.上述职责分工未尽事宜和不明确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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