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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供稿:朱大鹏     供图:朱大鹏     编辑:罗佳     审核:庞旭    日期:2024-11-12    点击量:153

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学生的医疗权益,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4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5年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校在籍生。

二、参保时间

2025年度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491日至2025228日。我校2025年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请于20241130前完成

三、缴费标准

1、普通城乡居民(包括普通成年人、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410元(含长护险费10元); 

2、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及因病纳入监测范围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260元(含长护险费10元);

3、城乡特困人员、孤儿:10元(长护险费)。

四、缴费渠道及缴费方式

1.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扫描缴费二维码,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2、支付宝小程序缴费:点击“市民中心”,点击右下角“办事大厅”,选择“税务”,选择“吉林税务社保缴费”点击“社保缴费办理”,或扫描缴费二维码,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特别注意:小程序缴费时请注意输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认真确认缴费金额410元和缴费经办机构“长春市市本级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征收子目为“大学生”,防止误缴错缴。

3.银行窗口缴费:可选择到就近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吉林农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窗口进行缴费。

五、特别说明

1、长春市学生医保本质上是以学生身份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以下简称“学生医保”),但是学生医保待遇要优于以普通人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下简称“普通城乡居民医保”)

学生医保可以享受普通城乡居民医保同等的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年度支付限额、大病保险等政策,同时,学生医保比普通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更低、分段报销比例更高,还享受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待遇。学生医保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市级)、三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是普通城乡居民医保的一半,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分段支付比例比普通城乡居民医保提高10个百分点,分别为80%~90%80%~90%70%-80%65%~75%;学生医保住院年度起付线是普通城乡居民医保的一半,为2500元,参保学生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线累计达到2500元后再次入院,不再承担起付线。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100(不含)~5000()部分报销80%

2、如学生为省内非长春地区(包含九台、双阳、德惠、榆树、农安、公主岭)医保参保状态,且已缴纳2025年度医保费,20241231日前,可回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退费停保,同时联系当地税务部门撤销缴费申报记录后,再由学籍所在学校操作“学生新参保”后进行缴费,方可享受学生医保待遇。

3、在籍学生为经省内各地县 (市、区)级民政或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员,可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直接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如选择在居住地或学籍地参保,按普通居民 (或学生)身份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其参保资助、直接医疗救助等应到身份认定地医保部门申请享受。

4、如在籍学生为非长春市的民政等相关部门认证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人群,可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直接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如选择在学籍地(长春市)参保,只能按普通学生身份参保享受长春市医保待遇,其参保资助、直接医疗救助等待遇需到身份认定地医保部门进行咨询。

5、如遇缴费问题或参保疑问,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的辅导员或拨打长春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431-1239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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