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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学校成才奖学金
01学校成才奖学金类别及比例
学校成才奖学全,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成才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四等奖学金。
学校成才奖学金发放比例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每人每学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每人每学年500元;四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每人每学年300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综合测评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德育占20%,智育占60%,体育占10%,素质拓展占10%。按照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序,同年级同专业内评定。
(六)德育考核为良好,体育考核达标。
03在评定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校成才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三)保留学籍、休学、退学者。
(四)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者。
(五)有补考、重修者。
(六)其他应当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况。
04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国家类奖学金不能与学校成才奖学金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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