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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 资助政策云课堂(二)

供稿:娄旸     供图:娄旸     编辑:罗佳     审核:罗佳    日期:2024-04-22    点击量:8
资助政策云课堂是学生工作处公众号设置的专题栏目,目的是帮助我校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利用政策缓解因学业产生的家庭经济压力。

第二期: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01

获奖标准和获奖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02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标准

国家奖学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综合测评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德育占20%,智育占 60%,体育占10%,素质拓展占10%,德育考核为良好,体育考核达标。

(六)学习成绩优异,学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符合参评条件的前 0.2%。

(七)本科生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参评者,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商务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商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通过所学语种同等级考试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八)科研创新成绩突出,志愿奉献表现优异者,经学院申报推荐,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可放宽学院内学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到符合参评条件的前 0.5%。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德育占20%,智育占60%,体育占10%,素质拓展占10%,德育考核为良好,体育考核达标。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03

取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资格的情况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二)申请国家类奖学金,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四)保留学籍、休学、退学者。

(五)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者。

(六)申请国家类奖学金,有补考、重修者。

(七)其他应当取消评定资格的情况。


04

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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