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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度第二次德育例会(德育办主任)

供稿:李艳欢     供图:李艳欢     编辑:田磊     审核:学生工作处    日期:2021-04-13    点击量:577

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13时40分,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德育办主任在校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德育例会(德育办主任),会议内容如下:


一、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庞旭对以下工作进行通报和布置

1.新冠疫情疫苗接种数据上报情况通报

2.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情况通报

3.2017级毕业生照片网上核对情况通报

4.防范电信诈骗宣传的工作布置

4月8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召开防范高校电信诈骗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根据会议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此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1)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平台定期推送防范诈骗的相关知识,请各学院积极转发宣传,同时也可以在网上寻找相关防诈骗宣传知识,定期推送到本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2)以班级为单位,将相关消息推送到班级的微信群、QQ群和钉钉群里(任选其一即可),做到宣传全员、全方位、全覆盖;

(3)学院和班级的宣传工作要留存好相关截图,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报给学生工作处戴进老师。

5.建档立卡受助典型材料上报的工作布置

此项工作在3月24日已经布置,请各学院在4月16日前上报建档立卡受助典型材料。

6.2017级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文明修身课成绩上报的工作布置

按照既定的工作布置,请各学院在4月16日前上报2017级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文明修身课成绩。

7.清点、维修冬季扫雪工具的工作布置

按照既定的工作布置,请各学院于4月14日中午12点40分前清点扫雪工具,预计4月15日后开始进行维修、置换工作。

8.2017级、2018级军训补训的工作布置

2017级、2018级参加补训学生的补训科目为早操出操,补训时间截止到补训学时数满或早操结束,考核方式为三级考核,即学院考核、总值班考核、学生工作处考核。由于疫情工作调整,2020级第二阶段军训时间待定,要求2017级、2018级辅导员通知补训学生充分利用早操进行补训,否则学时数不够不予毕业。

9.2019级早操的工作布置

2019级辅导员要严格督促学生早操工作,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出操,按时打操,对表现不好的学生要给予处理。早操出勤人数除病假人员(出具病历)及早操工作人员外全部出操,特别是辅导员助理要按时出操。

10.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及采血车进校园采血的工作布置

接到长春市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通知,由于疫情原因,我校原定于2021年4月12日-4月17日的采血工作推迟至2021年4月19日-4月24日,请各学院向全体学生发出倡议,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踊跃献血

11.学生手册补考的工作布置

2017级学生手册补考形式为线上视频考试,如考核不通过,需返校进行线下补考;2018级学生手册再安排一次补考,时间拟定5月底,如考核不通过,大四期间需返校进行线下补考。

12.关于处分上报的工作布置

1)对各学院上报的处分材料进行解读,并提供填报说明和样表、样例供各学院参考;

2)强调自3月份起警告、严重警告每月月中上报一次,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随时上报。

3)通知各学院4月14日11点前上报2021年3月16日——4月14日发生的处分,认真审核材料,及时上报。

13.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考前教育的工作布置

请外国语学院对2017级参加英语专业八级考试的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务必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覆盖,留存好影音资料,同时对2015级、2016级返校参加考试的学生也要做好提醒、进行警示教育。

14.集中整治校园行为文明的工作布置

3月份学生工作处对校园行为文明进行集中整治,收效明显,本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未来两周将对教学楼带餐、吃餐、公共区域吸烟、寝室送餐、校园内发放小广告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各学院要自查自检,进行摸排,特别要提醒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要因微薄的利益而参与经营性活动,违反校规校纪。

15.2018级学生学历信息采集的工作布置

经与新华社沟通,2018级学生学历信息采集工作预计在4月28日进行,请各学院提醒学生,不要错过时间,补照程序十分繁琐。

16.吉学网数据信息上报的工作布置

按照既定的工作布置,本周五(4月16日)进行吉学网数据信息上报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数据。

17.春季传染病防控的工作布置

    春季各类传染病频发,近期我校个别学生有出水痘的情况,请各学院各年级辅导员提醒学生,一定要勤通风、常消毒,有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治疗。

18.国家奖学金证书发放的工作布置

教育厅上周已将国家奖学金证书发放到学校,学生工作处预计4月13日将证书发放到学生手中,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领取。2017级学生的国家奖学金证书由辅导员代为领取,辅导员老师务必要妥善保管,丢失无法补办。

19.疾控报表调整的工作布置

根据省教育厅、省疾控中心联合发布信息,自2021年4月10日起疫情防控工作“基本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停止,我校疾控报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庞处长对各学院要上报的报表进行解读。

二、学校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处处长周丹强调内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工作,辅导员要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学生,把握思想动态,细心、耐心、用心做好毕业生工作,让学生感到学校和老师对他们的关爱。

2.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在依法依规、师生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3.各学院要全面贯彻落实“三全育人”工作,帮助大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加强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营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提升思政工作质量,引导学生争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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