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 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祉大路1016号 | 邮编 : 130122 | 联系电话 : 0431-8453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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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心理问题复学或销假学生需提供相关手续的要求:
一、长春市第六医院或吉大一院的医生手写综合诊断及医嘱;
二、提供同家医院的含有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的相关心理测量表;
三、学生本人和家长手写《关于学生健康、情绪、行为等方面的情况说明》及《安全承诺书》;
四、外省同学需返回长春市指定医院检查;
五、检查需由辅导员老师陪伴。
补充说明:
1.因心理问题休学或请假的学生,复学前或销假前必须提供相关手续才可以办理复学和返校。
2.即日起病事假请假条必须完整填写。因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问题或事假请假的学生,请假条中必须完整填写某年某月某日因何种原因请假,学生请假时状态如何。尤其是心理状态,不要概括为心理状态不佳,是激动抽搐、焦虑抑郁,或是语言不清、思维混乱,均需如实认真填写。
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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