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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工作办法

供稿:戴进     供图:戴进     编辑:田磊     审核:周丹    日期:2019-04-12    点击量:1154

为坚持走学院“改革创新,质量第一,特色兴校”之路,充分发挥评优机制在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在学生中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培养学生成为奉献和创新精神强、专业技能和基础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推动学院学风、班风、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学院对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课外活动、社会工作、实习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将依据本工作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条  学院对于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三条  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按设立专项奖学金的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办理。校内有关群团组织设立的各种奖项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二章  奖励的种类和方法

第四条  学生个人奖励项目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陈坚奖学金、单项奖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

第五条  学生集体奖励项目如下:

(一)文明班级

(二)优秀团支部

(三)文明寝室

第六条  学院对于获得上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表彰(各种奖励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并用):

(一)通报表扬

(二)授予荣誉称号

(三)颁发奖励证书、奖状或奖牌

(四)颁发奖(学)金

第七条  除第四条奖励项目之外,对于表现特别优秀、成绩特别突出、对学院有特殊贡献或为学院赢得特殊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经学院认为应当奖励的可以另行给予奖励。

第三章  奖励的条件、比例和标准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参见《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标准和原则》;陈坚奖学金和单项奖评定条件参见《陈坚奖学金评选办法》和《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单项奖评选办法》。

第九条  学生个人奖励的其他条件:

一、三好学生:

(一)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德育考核为优秀;

(二)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全学年课程考核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早操无缺勤,体育考核达标;

(四)三好学生的比例为参评人数(无违纪、无补考的学生人数)的5%;

(五)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参评者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四级考试,英日、英韩专业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或所学语种同等级考试;非英语专业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六)科研创新成绩突出,志愿奉献表现优异,经系德育办申报推荐,学生工作处(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可适当放宽上述评定条件。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连续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

(二)热爱社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积极肯干,能密切联系群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工作成绩突出;

(三)严于律己,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及时反映情况,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号召力;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1/2;

(五)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为学生干部总数(包括班级干部,院团委、系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和广播站副站长及以上干部,同一人不可重复计算)的10%。

三、优秀团员: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品德修养,尊重师长,助人为乐,做到知行合一,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奉献服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奉献和创新精神强,专业技能和基础能力强,能够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和学习任务,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所属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以合格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五)曾获国家、省、市、院级表彰奖励,在各类竞赛中获奖或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文体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

四、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在优秀团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之上,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政治立场坚定、团结协作、甘于奉献、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在全体团员中起到先锋带头作用,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民意测评满意率达85%以上。

五、优秀毕业生

(一)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测评总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为序前5%的学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二)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德育测评均为优秀,体育达标;

2.考试课平均分数在85分以上,各科考查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

3.被学院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单项奖”荣誉称号(不同学年度)两次或两次以上者;

4.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英日、英韩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英语六级或所学语种同等级考试;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5.在校期间无补考,无违反校园文明行为和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6.科技创新成绩突出,志愿奉献表现优异,经系申报推荐,学生工作处(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可适当放宽上述评定条件。

第十条  学生集体奖励的条件:

一、文明班级:

(一)有较强的班、团支委会,班、团支委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定期开会安排本班工作和开展团组织活动,班团干部团结协作,带领全班同学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班团干部能主动及时向学院有关领导、辅导员反映同学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和要求,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二)全班同学思想活跃,积极向上,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风气浓;

(三)班内干部和党员能以身作则,帮助同学,有热心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党员、干部模范作用好;

(四)班集体学习风气好,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与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各项过级率突出,锐意进取,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全班学生平均成绩名列学院前茅;

(五)全班同学集体荣誉感强,文明礼貌,自觉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园文明行为和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尊师爱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各种社会实践、志愿奉献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优良成绩;

(六)坚持早操和课外活动锻炼,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七)爱清洁、讲卫生,文明寝室评比中成绩良好,无违纪情况。

二、优秀团支部:

(一)团支部能带领支部成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团员提高思想政治素养,树立坚定理想信念;

(二)积极宣传、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及时高效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向党和团组织反映青年团员的意见和要求;

(三)青年团员学习勤奋刻苦,主动投身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项团学活动中,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部内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浓厚的实践氛围;

(四)能够积极开展特色主题团日活动,充分发挥团支部和团员的自主创新精神,锐意进取,工作思路明确,活动内容丰富,鼓励以实践为主的各项活动;

(五)支部成员思想上进,团结向上,实践能力强,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具有较强的感召力与凝聚力;

(六)活动阵地建设好,工作有依托,团支部内无违纪现象;

(七)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

三、文明寝室:

(一)寝室全体成员有良好的道德风尚,互相帮助,团结友爱,有浓厚的学习风气,寝室成员学习成绩均达到基本要求,同等条件下获得奖学金率、获奖率和各项过级率高的寝室优先;

(二)寝室全体成员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学年内无违反校园文明行为和受纪律处分,所在寝室未发生安全事故,学院检查评比中表扬次数占总次数的80%以上;

(三)寝室内务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值日生尽职尽责。

第十一条  学生集体奖励的比例:

(一)文明班级评选比例为学院班级总数的1/10;

(二)优秀团支部评选比例为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10;

(三)文明寝室评选比例为学院寝室总数的1/10。

第四章  学生奖励的评选和审批

第十二条  本工作条例所确定的各个奖励项目均按每学年度一次进行评选。

第十三条  评选的基本依据是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和班级、寝室年度考核结果及各项学生奖励的评奖条件。

第十四条  学生奖励的评选程序:

(一)各系年级辅导员负责宣讲和落实;

(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三)所在班级评选,年级辅导员推荐,系德育办汇总考核,公示五个工作日后上报学生工作处(部);

(四)学生工作处(部)进行审核,并上报学院分管院长审批,行文表彰并公布名单。

第十五条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评比由各系团委考核推荐,院团委审核上报分管院长审批。

第十六条  明寝室评比由舍务管理员考核推荐,舍务管理科汇总考核,学生工作处(部)审核上报分管院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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