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研部

日常管理
当前位置:首页 >日常管理>日常管理

体育馆管理办法

供稿:奚益兵     供图:体育教研部     编辑:王晶     审核:奚益兵    日期:2017-01-01    点击量:870

1、非开放时间除本馆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入馆。

2、体育馆在业余时间对外有偿开放,入馆活动者需自觉交费。

3、高龄老人和儿童入馆必须有监护人陪同,以避免发生意外。

4、进入场地活动必须穿不掉色软底运动鞋。禁止将足球鞋和其他户外鞋穿进场地。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及宠物入馆。

6、严禁携带食品或有色饮料入馆。

7、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不要随意放置。

8、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占用场地。

9、爱护馆内设施,严格禁止用球恶意击打墙壁、门窗、通风管的行为。严禁攀爬篮、排球架、擅自触动消防和电器等设施。

10、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礼让,禁止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11、严禁乱刻乱画,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瓜果皮核等垃圾。

12、严格遵守规定的锻炼时间,按时离场。

13、运动结束后,请主动归还借用的器材,经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馆。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体育教研部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祉大路1016号 | 邮编 : 130122 | 联系电话 : 0431-84515278

©2017-202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