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部门简介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简介>部门简介

部门简介

2019年学校成立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具体工作职能如下:

1. 及时掌握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对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工作的方针政策,分析研究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标准,制定学校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学校遵循办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对所收集的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分析,构建教学状态数据库,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咨询服务。

3. 遵循教育督导规律,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质量评价的专业水平和公信力,建立健全多元教育评价,确保公平透明。

4. 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提高队伍政治素质,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5. 建立“以学生评价为基础、专家评价为重点、 网络辅助教学评价为补充”的多主体、全方位评价方法,全面考查教师教学态度和水平、课堂教学秩序、课程标准执行情况、课程“含金量”、课程目标达成度等。

6. 对所有教师、所有课程的授课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质量信息反馈给教师、管理部门,通过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教师增加课程难度、 拓展课程深度,实现授课质量的持续改进。

7. 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完善质量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

8. 负责组织开展毕业生教学质量问卷调查工作。

9.参与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参与编写和发布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报告和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祉大路1016号 | 邮编 : 130122

©2017-202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