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12-09 14:50:28 来源:党委宣传部
长工大人信党﹝2021﹞67号
关于印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学校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为学校发展和稳定营创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对外宣传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紧紧围绕学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学中心、质量第一的办学思想、坚强的组织保障、“两强”的办学特色、高质量的教师队伍、不断深化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的办学条件及丰硕的办学成果等开展新闻宣传,通过及时、准确、生动的宣传报道,更好地展示和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广泛凝心聚力,为推动学校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第三条 学校对外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举办新闻发布会;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学校相关活动或来校采访;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向新闻媒体推介新闻通稿;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学校主办的媒体平台和各部门主办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新闻信息。
第四条 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凡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发生的新闻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做出的重大决定、推出的重点举措,或涉及全校性的宣传报道,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对外宣传。
第五条 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保密规定,严禁发布未经批准的涉密科研课题进展情况、相关数据及资料等,防止泄密情况发生。
第六条 学校鼓励各部门大力宣传报道学校的重大战略部署、发展成就、特色工作以及先进典型人物,支持各部门积极开展有助于提升本部门和学校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工作。
第七条 学校各部门组织的常规性或一般性活动、会议等,需要在本部门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媒体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制度》,并填写《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对外宣传日报表》(见附件1),报党委宣传部审核。需要党委宣传部协助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的,按学校钉钉审批流程申请。需要党委宣传部协助在社会主要新闻媒体宣传的,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对外宣传申请表》(见附件2),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党委宣传部提供策划指导和服务。
第八条 学校各部门承办校级及以上会议、活动时,也可自行邀请新闻媒体,或对新闻媒体推介新闻通稿。但事前必须履行备案手续,由承办单位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对外宣传审批备案表》(见附件3),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各部门对新闻媒体报道的新闻消息,应及时录制、收集和存档,并在新闻报道刊用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报道至党委宣传部存档。
第九条 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外宣新闻稿由党委宣传部协同会议或活动牵头部门共同起草,报请相关校领导审定后发布。学校各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外宣新闻稿由活动主办单位起草,经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核定稿,再对外发布。
第十条 针对校园突发事件的采访,应由学校新闻发言人或获得授权的部门在统一口径后接受采访。
第十一条 学校各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进行新闻发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一)未经批准擅自发布新闻或超越新闻发布范围的;
(二)未经授权以学校名义发布新闻的;
(三)未经核实事件真相,擅自发布不实信息的。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对外宣传日报表
2.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对外宣传申请表
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对外宣传审批备案表
附件1
附件2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对外宣传申请表
申请部门名称:
拟外宣 事项名称 |
|
||||||
联系人 |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
||
拟邀请媒体 |
|
时间 |
|
地点 |
|
||
拟定宣传亮点 |
|
出席领导 |
|
是否涉密 |
|
||
事项主要议程简要说明(如以附件形式报送,该栏可不填写)
|
|||||||
申请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党委宣传部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对外宣传审批备案表
发起部门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来访(刊播) 媒体 |
|
||
记者姓名 |
|
联系电话 |
|
采访时间 |
|
刊播时间 |
|
采访对象 |
|
||
采访(刊播) 内容 |
|
||
部门(学院) 意见 |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
||
党委宣传部 意见 |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