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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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规定

供稿:马院     供图:马院     编辑:王艳     审核:王艳    日期:2023-06-08    点击量:419

     为提高思政课教育教学水平,构建教师业务沟通新模式,深入开展教研活动,特制定思政课教师听课制度规定。

   一、听课目的 

   通过听课、评课,加强教师之间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经验的有效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在改进中加强思政课教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听课形式

采取学院和教研室负责人听教师课、教师之间互相听课两种形式。学院和教研室负责人按计划有组织听课,或根据需要随机抽查听课;教师之间可按教研室互相听课,也可自主选择课堂学习听课。

三、听课内容

听课要注意观察分析主讲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堂管理等,做好听课记录。凡参加听课者,要积极参与评课,或面对面交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如实地对主讲人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价,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做到听评结合,以评促学,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听课要求

听课人员要做好听课前的准备,熟悉本节课的讲授内容及其在教材中的地位,了解教师教学安排和学生的相关情况;要遵守课堂秩序,尊重授课教师和学生;要以积极的建设性态度和讨论交流的方式进行评课。

五、听课管理

加强听课评课工作的领导。学院坚持经常研究听课工作,及时反馈评课结果。针对听课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总结主动听课、学习别人、提高自己的教师的好典型,倡导创新,鼓励先进。合理运用听课评课结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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