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 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祉大路1016号 | 邮编 : 130122 | 联系电话 : 0431-845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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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训练中心负责人
1.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并参与实验室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3.确保实验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4.监督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行为,确保其遵守安全规定。
5.及时报告实验室安全事故,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二、工程训练中心管理人员
1.协助实验室负责人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设施的维护、实验材料的采购等。
3.参与实验室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监督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行为,及时纠正违规操作。
5.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协助处理。
三、工程训练中心技术人员
1.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实验操作流程。
2.参与实验室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使用实验室设备设施时,注意安全操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报告。
5.配合实验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四、实训及实验学生
1.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实验操作流程。
2.参与实验室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在实验室内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注意安全操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报告。
5.配合实验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五、外部合作单位人员
1.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实验操作流程。
2.参与实验室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在实验室内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注意安全操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报告。
5.配合实验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六、监督与评估机构
1.对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有效运行。
2.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对实验室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提供安全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水平。
5.对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出建议。
工程训练中心
202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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