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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金田杯”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供稿:团委宣传部     供图:新媒体中心     编辑:李立尧     审核:孟晔    日期:2019-04-29    点击量:262




为贯彻落实雷庆院长在“2019年工作部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关于举办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院决定举办“金田杯”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本届大赛由学院优秀合作企业—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冠名,具体通知如下:


机构组织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院长雷庆担任主任,学院有关部门领导、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领导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相关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教务处),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专家、教师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评审委员会下设仲裁组,负责大赛仲裁事宜。


参赛对象、条件,项目要求及参赛材料

 1.按照《关于举办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文件内容准备项目材料,具体要求以教育厅下发的正式大赛文件为准。

2.参赛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六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两人。


评审方式及环节

1.第一轮:初评

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团队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出进入复赛的参赛队,并对进入复赛项目计划书给出书面的修改意见。

2.第二轮:复赛

评审委员会对复赛团队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评比打分排序,评选出10-12支队伍进入决赛。

3.第三轮:决赛

决赛团队进行现场路演,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给予现场指导,并根据现场表现及复赛排名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对一等奖项目排名)。


奖项设置及比例

1.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10%,二等奖为20%,三等奖为30%。学院择优推荐参加吉林省总决赛。

2. 给予优秀获奖团队物质奖励。

3.设立优秀组织奖、优秀宣传奖等集体奖项。


报名及赛程安排

1. 5月10日前完成团队组建及选题以部门为单位上交项目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张卓老师。

2. 5月15日上交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评审委员会组织初审、复审,决赛队伍准备PPT 演示文稿、项目计划书或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参加现场项目路演,全部竞赛于6月中下旬结束。


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张卓老师;电话:8455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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