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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报告

供稿:校学生会     供图:新媒体中心     编辑:甘蜜     审核:孟晔    日期:2021-11-26    点击量:266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报告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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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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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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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成员产生办法

本办法是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的

(一)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由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凡是中国国籍并同时拥有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籍者均可成为主席团候选人;
(三)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现象;
(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六)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核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七)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代表中产生。

二、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差额名额为应选名额的20%。根据我校实际,学生会主席团拟设成员3人,提出主席团候选人4人,差额1人。
(二)出席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工作方可进行。
(三)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由大会总监票人主持选举工作;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已提名作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总监票人与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列席代表和参加大会旁听的同学不具备选举权,大会正式代表具备选举权;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在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全体应到会代表的半数即为当选。如果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选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六)由总监票人向大会通报选举结果,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七)选举过程中,发生此办法规定以外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裁定。
(八)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1年11月6日
二、召开地点: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北校区学术报告厅
三、代表数量:153人
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二)听取《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报告》
(三)听取并审议《关于<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的决议》
(四)听取并审议《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草案)
(五)选举产生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六)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委员会)
报道链接:
点击进入: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名额:全校产生代表153名,其中信息工程学院27名,外国语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共19名,艺术设计学院、法学院共18名,金融学院、管理学院共22人,商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共17人,会计学院、建设工程学院共25人,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共25人。
代表产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会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且要求兼顾政治面貌、年级、民族等因素。
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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