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 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祉大路1016号 | 邮编 : 130122 | 联系电话 : 0431-84535002
©2017-202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All Right Reserved.

315打假重拳出击
消费者的每一次购物
都是为了生活品质的提升
但“雾里看花”的合同
“货不对板”的商品
往往让人徒增烦恼
那么,遇到消费纠纷时
如何用高效又便捷的方式维权?
下面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3·15的维权小知识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主题
提振消费 从心开始
2021年“3·15”晚会聚焦“提振消费,从心开始”希望通过诚信的力量让每个人把平凡的日子过得更加幸福美满,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中国经济开启“十四五规划”,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助力加油。
要有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理直气壮地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权。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会放平心态。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阶段。当发生争议时,消费者首要的是心平气和地同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提供服务者)摆事实、讲道理,力争协商和解,完美解决问题。
向消费者协会求助。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法律规定消费者的职能之一就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在调解、和解都无济于事的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动用国家机关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最主要的机关就是工商局。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机构仲裁阶段。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程序要以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有这样的协议,消费者就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阶段并不以上述2、3、4阶段为前提。也就是说,发生侵权争议时,消费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终程序,也是最有效的。
直击315消费安全无小事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生活中
大学生作为一个广大的消费群体
应该学会理性消费
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
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
向侵权亮剑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共同捍卫公平正义
1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祉大路1016号 | 邮编 : 130122 | 联系电话 : 0431-84535002
©2017-202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