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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 提振消费,从心开始!

供稿:媒体运营部     供图:团委宣传部     编辑:王欣宇     审核:孟晔    日期:2021-03-15    点击量:200


315打假重拳出击


消费者的每一次购物

都是为了生活品质的提升

但“雾里看花”的合同

“货不对板”的商品

往往让人徒增烦恼 

那么,遇到消费纠纷时

如何用高效又便捷的方式维权?

下面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3·15的维权小知识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主题

提振消费 从心开始


2021年“3·15”晚会聚焦“提振消费,从心开始”希望通过诚信的力量让每个人把平凡的日子过得更加幸福美满,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中国经济开启“十四五规划”,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助力加油。

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要有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理直气壮地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权。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会放平心态。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阶段。当发生争议时,消费者首要的是心平气和地同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提供服务者)摆事实、讲道理,力争协商和解,完美解决问题。

向消费者协会求助。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法律规定消费者的职能之一就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在调解、和解都无济于事的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动用国家机关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最主要的机关就是工商局。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机构仲裁阶段。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程序要以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有这样的协议,消费者就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阶段并不以上述2、3、4阶段为前提。也就是说,发生侵权争议时,消费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终程序,也是最有效的。


直击315消费安全无小事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生活中

大学生作为一个广大的消费群体

应该学会理性消费

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

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

向侵权亮剑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共同捍卫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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