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书馆管理规则
(一)学生借书规则
1 .借书卡的领取与使用
( 1 )新生入学后,凭报到通知单,交纳图书押金后,由所在的班级班长来馆办理和领发 " 借书卡 " 。
( 2 )借书卡只限本人使用,凡凭书卡借出的图书,由领证人负责归还和赔偿。
( 3 )借书卡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立即到馆挂失,如需补办交手续费 10 元,若不挂失后果自负。
2 .借书方法
( 1 )凡属保存在本馆工具书、报纸、期刊、特种载体以及阅览室的图书,只供内阅,不予外借。
( 2 )借书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开馆时间.
( 3 )读者进入书库,首先出示借书卡,得到工作人员允许后,自行到书库取书,然后到工作台办理手续。(进入书库不得带包或其它东西)。
( 4 )学生需借的专业图书如己借出,可以预约,同时办理续借手续。
( 5 )所借专业图书如已到期尚未用完时,可以预约,可以续借。每书只可续借一次;如有人预约,不得续借。
( 6 )借书时要当面点清册数,检查是否完整无损,如发现缺页、污损、撕毁、勾画等情形,必须当时声明,以明确责任。否则,归还时发现将视具体情况,按图书馆遗失、损坏书刊赔偿办法处理。
( 7 )每个学生发给借书卡 1 个,借书卡至多借图书 5 册,借期为 30 天,教师 8 册,借期为 60 天,超过期限,按超期天数罚款,每册每天罚款 1 角。
( 8 )学生离校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交回借书卡,图书馆方在离校单签字盖章。
|
|
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学生凭《学生证》或《借书卡》,教职工凭《工作证》阅览。外来人一律不准入内。
二、室内陈列的图书均不外借,仅限在本室内阅览。读者可以自行取书,但阅后必须将书
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如果忘记图书的书架位置,可将图书交给工作人员协助上架。不
准将图书带出室外。
三、凡擅自将图书资料携出室外者均按窃书处理,即按被窃图书资料原价的五倍罚款。
四、每撕一册书,除追回被撕书页外,另按原书价三倍罚款。
五、凡轻度污损封面、封底以及批注、圈划、涂改等,每页罚款 5元。
六、如被水浸泡、拆散、油污的图书按遗失处理。
七、凡不遵守本《规则》者,图书馆将视本人态度及情节轻重,决定是否通报批评或
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八、阅览室要保持肃静,说话、走路要轻声。要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以何方式占座位。
九、阅览室不准带书包、书籍、BP机、单放机及半导体等物品入内。
|
报刊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 学生凭《学生证》阅览,外来人不许入内。
二、 室内陈列的图书、报刊一律不外借,仅限室内阅览。读者可以自行取阅,阅后须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如果忘记其位置,可请工作人员协助。
三、 阅览室要保持肃静,说话、走路要轻声。要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室内禁止吸烟,不得以任何方式占座位。
四、 期刊阅览室不准带书包、书籍、单放机及半导体等物品。
五、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不得随意搬动阅览室的桌椅。入馆关闭传呼机和手机。
|
普通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 本校学生方可入馆学习。
二、 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说话、走路要轻声,保持室内肃静。
三、 不准把吃的东西带入馆内。
四、 馆内禁止吸烟。
五、 禁止以任何方式占座位。
六、 爱护桌椅和其它设备。如果损坏则按规定赔偿。
|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 电子阅览室只对本院教职工和学生开放,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持本人借书卡或者学生证,进行免费上机。
二、 室内不准带书包,禁止使用个人携带的光盘上机。如遇到特殊情况,须经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同意,并进行登记方可使用。
三、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大声喧哗,随意行走。
四、 读者上机仅限与阅读馆藏各种电子文献资源,互联网查询及上机学习,禁止玩电子游戏。
五、 读者在使用互联网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反动及不健康内容。
六、 严禁破坏网络资源,不得进入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对计算机网络资源擅自进行更改,删除增加,严禁擅自更改或删除计算机的
设置,机器的原有文件,配置和属性,严禁使用黑客软件,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违者将报告公安机关追查其责任。
七、 不得随意开关设备电源,严禁私拆、接计算机及其插件,在使用鼠标、键盘、耳机时应予以爱护,损坏者按价赔偿。
八、 不得携带雨衣、雨伞等带水物品入内。
九、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其情节,停止上机或通报学生所在的系、学生工作部门及保卫部门处理,对造成设备损害者,将按照
学院《仪器设备损害处理、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对恶意损害者,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 不得恶意下载电子阅览室的电子资源。
图书馆随书光盘借阅规则
一、
一、凡本校读者均可凭借书证借阅本馆随书光盘资源。
。
二、随书光盘仅在电子阅览室借阅,不准带出室外,每位读者每次限借 1 种图书所附带的 1 张光盘,并且把借书证做为抵押。
三、读者借阅光盘时,必须先向工作人员提供该书书名、分类号。
四、读者取到所借的光盘时,应立即对所借光盘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光盘 “ 划痕过深 ” 、 “ 盘片开裂 ” 、 “ 漆保护层损坏 ” 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将按照 “ 损坏赔偿 ” 有关条例赔偿。
五、读者归还光盘时,工作人员应对所还的光盘进行检查。凡发现光盘 “ 划痕过深 ” 、 “ 盘片开裂 ” 、 “ 漆保护层损坏 ” 等情况而又没有记录由读者本人负责,按污损处罚;如发现所借光盘与归还光盘不符的将按 “ 遗失赔偿 ” 规定处罚。
六、违规处理:
( 1 )轻微污损,但不影响流通使用,赔偿 2 元;
( 2 )污损严重或丢失光盘赔款 15 元;
( 3 )发现用其他光盘替换借阅光盘的按 “ 遗失赔偿 ” 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