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校园网信息保存、清除、备份制度

一、我院各部门应对所托管的主页信息和相关信息及时保存、备份,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

二、网络中心必须保存:

1.系统网络运行日志60天;

2.用户使用日志记录60天;

3.IP地址分配和《公寓用户入网登记表》一年;

4.论坛、留言簿等交互式栏目相关信息60天;

5.由网络中心代为发送的信息备份及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一年;

6.网站主页每周的备份60天。

三、校园网上发现有不健康信息或反动信息,用户应及时向网络中心、院保卫科报告。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监测本部门主页的信息安全,对违法信息,应在 1个工作日之内予以清除。

五、网络中心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1个工作日之内清除校园网任何违法信息。

                             

                              网 络 中 心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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