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一、 我院师生员工均可使用校园网传递信息。

二、我院网站( www.ccutchi.com )为各系(部)、处(室)提供虚拟主机方式接入。允许校园网用户在交互式栏目上发布信息。允许用户使用校园网访问国际互联网。

三、在信息发布、信息访问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四、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的法律、行政法规,严格遵守我院《校园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网络信息内容安全。

五、各权限部门在我院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依照相关的管理办法,自行审核。

六、各部门到网络中心发布信息前,必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

七、网络中心网站工作人员有责任拒绝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信息上传。

八、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应将发布的信息备份,连同《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保存一年。

 

                              网 络 中 心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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