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院在校学生、专职教师个人制作的静态或动态主页均可自愿在我院网站“个人主页”栏目中发布。
二、个人主页要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多视角、多层面地展示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要富于创意,张扬个性,充满激情,倡导健康、向上、文明、和谐。要发布的个人主页不能用 JSP 源码编写,数据库为 ACCESS 。
我院网络中心提供个人主页在校园网发布的平台(网站链接)、空间(
数据服务器)和时间(每份主页刊载期为自公布之日起两个学期,时间以学期为单位计算)。
办理发布个人主页的程序:
本人持身份证到网络中心提出口头申请;
网站管理员审核该主页的内容;
获准发布后,本人填写《登记表》、《协议书》;
本人上传数据,设置用户名、密码;
网站管理员在二个工作日内将其链接至网站主页上。
网络中心对所发布的个人主页提供下列服务内容:
1 . 150M 虚拟空间;
2 .链接技术;
3 .每周二备份一次,保存四周备份信息;
4 .协助修改用户名、密码等网络技术。
六、制作者对其所发布的主页拥有版权,对主页信息内容应负法律责任。
七.个人主页制作者应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有义务维护网站的信息内容安全和校园网络运行畅通。
八、个人主页制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法规,遵守我院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传播分裂、邪教、色情、恐吓、诈骗等信息;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
九、所发布的个人主页严禁链接其它主页。
十、个人主页要及时更新内容。如果需要增设交互式栏目(论坛、留言簿等),必须先申请备案、后发布。
十一、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主页,网络中心将立即终止提供服务:
▲ 制作者违反本《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受到公安部门制裁或学校处分的
▲ 制作者违反本《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私 设交互式栏目的
▲ 制作者违反网络中心《公寓用户校园网使用手册》的相关规定,被强制断网一个月的
▲ 制作者在其主页上涉嫌对他人进行恶意人身攻击或造谣惑众,受到学院有关部门批评的
▲ 已满申请发布期限的,或虽未满发布期限,但制作者已毕业(离职)的
十二、网站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动个人主页的内容及相关信息。
十三、网站管理员每学期末清理、整顿一次“个人主页”栏目。
十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网络中心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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